退換貨政策
退換貨與退款政策
(適用冷凍/冷藏食品購物)
本賣場由【泓銘國際有限公司】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營運,為保障您的權益並依循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說明退換貨相關政策如下:
一、七日鑑賞期說明(依法揭露)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算七日內的鑑賞期權利。
惟鑑賞期非試用期,且下列商品依法不適用七日無條件退貨規定:
本賣場販售之商品屬於以下情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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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之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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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消費者訂單後製作、屬客製化之冷藏/冷凍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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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拆封之冷藏、冷凍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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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因消費者保存不當,導致變質之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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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顯使用、拆封或不可復原之商品
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規定,
冷凍、冷藏食品屬於合理例外商品,恕不適用七日鑑賞期退貨。
二、可受理退換貨的情況(限瑕疵/錯誤出貨)
如符合以下狀況,本公司將免費為您辦理換貨或退款:
✅ 商品於運送過程重大毀損
✅ 商品內容與訂單不符
✅ 商品本身有非人為瑕疵
✅ 到貨即明顯變質、有異味或解凍回凍異常
三、不可退換貨情況(請務必確認)
以下狀況恕無法受理退換貨:
❌ 商品已拆封食用
❌ 因保存不當導致解凍、變質
❌ 包裝不完整、標籤遺失
❌ 商品因個人口感或主觀因素要求退貨
❌ 超過到貨後24小時才反應食品異常
四、退換貨申請流程
請於收到商品後24小時內聯繫客服,並提供以下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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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單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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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商品照片/影片(含外箱與內容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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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問題說明
聯絡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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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服電話:0973-337-6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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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時間:週一至週六 10:00–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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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服地址:台中市北區進化北路238號10樓之3(世紀金融大樓)
五、退款方式說明
經確認屬於可退貨情況後:
✅ 信用卡付款:退款將退回原刷卡帳戶(約5–14個工作天依銀行入帳)
✅ 匯款/轉帳/超商繳費:退款將於7個工作天內退回指定帳戶
六、退貨運費說明
若為本公司責任(瑕疵、錯誤):
✅ 由本公司負擔運費。
若非本公司責任:
❌ 拒絕受理退貨申請。
七、風險告知(冷鏈商品)
冷凍/冷藏商品對溫度極度敏感,請務必於收貨後立即拆封檢查並冷藏/冷凍保存。
如因未即時處理造成商品變質,本公司恕不負責。
八、公司資訊
泓銘國際有限公司
統編:60614533
電話:0973-337-682
地址:台中市北區進化北路238號10樓之3(世紀金融大樓)
營業時間:週一至週六 10:00–18:00(週日公休)
